實習公告


健管系實習簡介

大學部實習課程摘要

本課程旨在使學生瞭解健康照護相關機構實際的運作與管理。學生在實習機構的管理(企劃)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實習, 以瞭解實習機構的業務運作與管理,並透過事件分析之撰寫,並利用在學校修習相關課程之理論及知識學習問題 解決過程,以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實習方式及請假限制

學生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到實習機構實習。由學生自申請或選擇系上提供擬定前往之實習機構。 學生自行申請實習單位需於前一年5/31前檢附相關資料,經實習單位審核同意後,實習單位繳回申請同意書,始得開始實習。 若自行申請未通過之學生,亦可選擇系上安排之實習機構。

檢附相關資料

實習期間,學生必須定期與機構輔導教師討論實習進度與內容,需與學校指導老師至少2次討論實習進度與內容。

實習期間,同學只可請一天公假,參加就業相關活動(如就業博覽會與就業面試等),需事先請假並於事後檢附相關證明。

實習規則及辦法:(實習辦法請參閱北護研究發展處網站。)

(一)為增進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事業管理系(下稱本系)之實務學習經驗,特規劃「健康照護管理實習」課程,且為使此實習課程相關作業有所遵循,特訂立本規則。

(二)本實習課程為本系大學部四年級下學期必修課,學生須於畢業前修習本實習課程,該課程為必修 9 學分,實習時間為 14週,每週實習 5天。

(三)學生於實習期間應按實習機構相關規定辦理。

(四)學生如需請假,應於事前通知本系負責教師及機構相關人員(機構老師、單位主管),並請填妥紙本請假單。

(五)每個實習機構,學生應選出一位代表,負責與實習機構教師及本系教師聯絡實習相關事宜。

(六)學生於實習單位實習期間需繳交實習日誌及實習週誌實習後需繳交「醫院工作體驗」書面報告或小專題。

(七)實習機構教師如另規定實習學生繳交其他作業,學生應按其規定辦理。

(八)實習時應遵守實習機構之規定及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敬業樂群、服裝儀容應以整齊清潔、樸素為原則,注意禮貌,舉止合宜;不得有影響校譽之行為,違者請實習單位隨時通知本系,予以糾正或懲處。

(九)學生於實習期間有關膳宿及交通事宜,概由學生自理,請務必注意個人自身之安全。

(十)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更新時間:2021/05/25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