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畢業條件 |
畢業總學分(T) (T)=(A)+(B)+(C) |
_72_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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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必修課程(A) |
10_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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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專業必修課程(B) |
_40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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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C) (C)=(D)+(E) |
_22_學分 |
專業選修(D)至少_12_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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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承認一般選修(E)_10_學分 (含通識選修、跨系、校際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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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校英文檢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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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畢業條件 |
跨系或跨域課程 |
至少_4_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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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課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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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系所自訂畢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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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
一、跨系課程:指修外系(不含外校)之專業必修或選修(含通識選修課程)均稱為跨系課程。 二、跨域課程:指課程為課程科目表後備註跨域者。 三、模組課程:指各模組課程規劃至少十學分(含)以上,未滿二十學分之職能、跨域或創新創業課程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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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修畢各類學程者,發給學程證明,未修畢時,其學分視同選修學分,列入畢業學分。 2.本系二技開放系外、跨域課程、校際選修以10學分為上限(含),且每學期以兩科為限。 |
一般畢業條件 |
畢業總學分(T) (T)=(A)+(B)+(C) |
7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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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必修課程(A) |
1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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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專業必修課程(B) |
4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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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C) (C)=(D)+(E) |
2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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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D)至少1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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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承認一般選修(E) 10學分 (含通識選修、跨系、校際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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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校英文檢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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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畢業條件 |
跨系或跨域課程 |
至少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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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課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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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系所自訂畢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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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
一、跨系課程:指修外系(不含外校)之專業必修或選修(含通識選修課程)均稱為跨系課程。 二、跨域課程:指課程為課程科目表後備註跨域者。 三、模組課程:指各模組課程規劃至少十學分(含)以上,未滿二十學分之職能、 跨域或創新創業課程組合。 |
||
備註 |
1.修畢各類學程者,發給學程證明,未修畢時,其學分視同選修學分,列入畢業學分。 2.本系二技進修部開放系外、跨域課程、校際選修以10學分為上限(含),且每學期以兩科為限。 |
一般畢業條件 |
畢業總學分(T) (T)=(A)+(B)+(C) |
12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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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必修課程(A) |
2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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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專業必修課程(B) |
6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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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C) (C)=(D)+(E) |
3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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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D)至少2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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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承認一般選修(E)12學分 (含通識選修、跨系、校際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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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校英文檢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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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畢業條件 |
跨系或跨域課程 |
至少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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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課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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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畢業門檻 |
請參考本系所自訂畢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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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
一、跨系課程:指修外系(不含外校)之專業必修或選修(含通識選修課程)均稱為跨系課程。 二、跨域課程:指課程為課程科目表後備註跨域者。 三、模組課程:指各模組課程規劃至少十學分(含)以上,未滿二十學分之職能、跨域或創新創業課程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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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修習健康事業管理實務專題(一)之相關規定:專業必修科目之學分須達80%,始得修習本課程(大三上(含)前專業必修課程學分數為39學分)。 2.本系四技學生修讀「健康照護管理實習」前,必須先通過「健康事業管理實務專題(二)」課程。 3.學生至少必須修畢一個學程,始能畢業。修畢各類學程者發給學程證明,未修畢時,其學分視同選修學分,列入畢業學分。 4.修畢各類學程者發給學程證明,未修畢時,其學分視同選修學分,列入畢業學分。本系四技開放系外、跨域課程、校際選修以15學分為上限(含),且每學期以兩科為限。 |
第一條:為強化與導引本系大學部學生專業技能與核心能力之呈現,特訂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事業管理系大學部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第二條:本系各學制學生應於本校就讀期間達到各學制所要求之畢業門檻,方能畢業,各學制畢業門檻項目如下:
層級 | 名稱 | 四技日間部 | 二技日間部 | 二技進修部 |
校層級 | 英語畢業門檻 | V | V | V |
服務學習門檻 | V | V | - | |
系層級 | 專業學程門檻 | V | - | - |
專業技能/核心能力門檻 | V | - | - |
第三條:各層級畢業門檻項目及檢定標準,如附件。
第四條:本系大學部學生於畢業前未達前述所列專業技術/核心能力門檻者,應加修本系指定學分之補救課程,於該課程達及格標準後,始得畢業(或其他經由系務會議通過之補救措施)。身心障礙學生及外國學生不受前項畢業門檻規定之限制。
第五條:本系畢業門檻審核工作由系務會議執行,系主任擔任召集人。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視實際需要得召開臨時會,並根據系務發展適時修訂本要點、檢核學生是否完成畢業門檻等事宜。
第六條: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健管系畢業門檻項目 | ||
層級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校層級 | 英語畢業門檻 |
(1)106學年度起入學者: (一) 全民英檢中級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以上。 (二) 托福(TOEFL)測驗:ITP 424 分以上;iBT 38 分以上。 (三) 多益測驗(TOEIC)計分 450 分以上。 (四) 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計分 3.5 分以上。 (五) 劍橋領思英語檢測(Linguaskill)140 分以上。 (六) 自 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修習「英語測驗分析」課程及格者。 (七) 其他與前述同級英語文檢定測驗及成績。 (2)105學年度前入學者: (一) 全民英檢初級(聽讀說寫測驗)檢定通過。 (二) 托福紙筆測驗 ITP 計分 337 分以上。 (三) 多益測驗(TOEIC)計分 225 分以上。 (四) 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計分 3 分以上。 (五) 劍橋領思英語檢測(Linguaskill)120 分以上。 (六) 自 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修習「英語測驗分析」課程及格者。 (七) 其他與前述同級英語文檢定測驗及成績。 |
服務學習 |
二年制日間部學生為20小時;二技於二上學期結束前依規定時程完成服務時數。 四年制日間部學生為40小時;四技於三上學期結束前依規定時程完成服務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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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層級 | 學程需求 | 至少修畢一個學程 |
專業技能/核心能力畢業門檻 (右側三大項,達成任一大項即通過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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