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學生轉班之審查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3月2日本系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生轉班(日間班與在職班互轉)辦法」及學則訂定之。
第二條 「健康事業管理系學生轉班之申請資格」為:
  • 1.非新生或是畢業班學生(新生需修畢第一學期學業始得提出轉班申請;畢業班學生不得於最後一學期提出轉班申請)。
  • 2.除每學期平均成績至少達70分以上,且操性成績達80分以上外,學生申請當時學業成績總平均為全班前10%。
第三條 轉班申請經由本系系主任資料審查及面談同意後始得承認。除申請資格外,尚需納入下列情況考量:若申請人數多於轉入班級缺額時,則依據成績擇優錄取。
第四條 欲申請轉班需於開學日兩週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但若因成績單未能於開學日兩週前寄達,導致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受此限。
第五條 轉班學生提出申請時需一併繳交歷年成績單及轉班後預計安排課程計畫表一份。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更新時間:2019/07/15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