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5月5日第九次系務會議通過
本所為輔導學生選課及培養不同專長學生,於學生報到後一週內提出上課組別之申請,由研究所授課專任教師依學生專長及意願,初步將學生分為二組(但招生簡章上不會區分)。
一、 |
修課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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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口試申請資格 所有學生於論文口試前必須修畢建議選修至少12個學分(含調查研究與資料分析類、經營管理類至少各2兩門課),於提出口試前,學生需參與本系辦理之學術月會,碩士班至少參與4次(含)之證明方可提出口試申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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