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事業管理系所
碩士審查資格

106年5月5日第九次系務會議通過


本所為輔導學生選課及培養不同專長學生,於學生報到後一週內提出上課組別之申請,由研究所授課專任教師依學生專長及意願,初步將學生分為二組(但招生簡章上不會區分)。

一、

修課軌跡

  • 1.調查研究與資料分析類
  • 2.經營管理類
二、

口試申請資格

所有學生於論文口試前必須修畢建議選修至少12個學分(含調查研究與資料分析類、經營管理類至少各2兩門課),於提出口試前,學生需參與本系辦理之學術月會,碩士班至少參與4次(含)之證明方可提出口試申請。


※備註:
  • 即專題討論,由學生閱讀及報告,研究所教師全學期輪流參與課堂。
  • 畢業總學分為39學分,其中必修為18學分、選修則為21學分。選修課程分為建議選修及補強選修,建議選修:本所過去常開的課;補強選修:本所過去未開或較少開課、可以考慮選修的課程;專案管理課程例外。
  • 建議選修又分為調查研究與資料分析類及經營管理類,前者指做學問或研究有關的方法課程,後者指專業內涵課程。
  • 所有學生於論文口試前必須修畢建議選修至少12個學分(含調查研究與資料分析類、經營管理類至少各2兩門課),並印出紙本與指導教授雙重確認,使得提出口試申請,剩餘學分則可由所有選修課中選習。
  • 此碩士審查資格,擬自10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最後更新時間:2019/07/15 10:50